湾里区法院网讯 (杨剑) 一是将审判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相结合。审判工作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今年来,该院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重要机遇期,主动延伸审判工作触角,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去年9月,通过调研,在梅岭旅游风景区设立全省第一家旅游纠纷速裁法庭,该法庭的设立,实现了旅游纠纷和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极大的提高了旅游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有效地维护了“国”字招牌旅游景区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市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梅岭旅游纠纷速裁法庭运行以来,共调处旅游纠纷30余起,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成立了湾里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速裁法庭,该法庭的成立,为妥善处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纠风提供了平台。今年来,该法庭针对醉酒驾车入刑律带来的社会和法律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三条工作建议,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开展“三官四员”进社区(村)工作,开展干警大走访活动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切实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贯彻在庭前、庭中、庭后,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推进审判业务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是将法院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社会管理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新时期、新形势对法院工作新的要求。该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等问题,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在全院干警中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该院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审判流程管理实施方案、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规则、诉讼档案管理规定、公文处理规定、党组议事规则、院长事务办公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指导审判、行政等工作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了用制度做“事”,用制度管“人”的目标,为进一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奠定了基础。
三是将队伍建设与审判事业不断发展相结合。队伍建设是有效推进审判事业与时俱进的保障。该院在推进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干警个人能力和素质的提高。深入开展“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干警遵章守纪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通过强化考勤、着装、开庭、司法礼仪、警车使用等管理,干警的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司法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注重培养和提高干警学习调研能力,创新学习方式,着力改变读报纸、学文件和一人读,大家听等传统陈旧的学习模式,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组织院领导、中层领导、干警谈感想、谈体会,综合运用讲授式、探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多种方法,提高干警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学识进步意识、树立了“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意识,为进审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是将廉政建设与公信力提升相结合。廉政是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条件。今年来,该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廉政建设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相结合,全面推进廉政建设。通过组织全院干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开展“发展提升年”、“集中警示专项教育”等专题活动;落实事前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开展任前谈话、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事中监督(严格执行外出办案审批制度、监督案件质量、监督委托评估、执行拍卖工作、加强基建工程执法监察)、事后监督(认真处理信访举报案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工作机制;做好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及网上监察平台对接工作、开展公车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