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区法院网讯 (高昭彭、邹琴) 选取一些周边省市政府官员、企业老板等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为其勒索对象,并通过互联网下载上述人员的照片及个人信息,再在从互联网上下载淫秽照片PS合成“艳照”,且制作私家侦探信件,敲诈得手四十三万元。近日,南昌市湾里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邓某某、邓某、朱某共同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年、四年,并处罚金三万、二万、一万,赃款28万元继续予以追缴发还给被害人。
A、网上下载官员头像与淫秽片PS合成
据了解,2011年4月初,四十三岁的湖南双峰籍无业居民邓某某,计划着利用淫秽照片实施敲诈,弄点钱花花,选择以政府官员和企业老板为勒索对象,先从互联网一边看看有哪些官员或老板在上面有头像,一边下载着附近省市县政府官员或大中型企业主要老板的照片、性别、年龄、民族、单位、职务、个人简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并一一记录下来,头像输入U盘,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接着,邓某某又从互联网上下载着各种各样的淫秽照片若干件,挑最健的和最露的,同样装进U盘,弄好后叫其不到二十一岁的儿子当地镇上一家照相馆找一个“飞妹子”的女子,该女子用PS通过技术处理,很快变成了男官员或老板的替头像与女色情淫秽照片合在一起的“艳照”,一张五元。一段时间以来付了八千元钱给“飞妹子”。
B、自称私家侦探金牌调查员敲诈信
光有艳照不行,还得弄点虚假的信吓唬吓嘘,内容为:“我是省城某私家侦探的一名金牌调查员,经调查发现你的私生活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请你收到信后二天内,把10-20万元钱汇到指定账户,如不汇就把照片寄到你们纪委和组织部门,并发到互联网上曝光……”。半张纸打印的,连同艳照一并寄去。“有社会地位的人都很注意自己的社会形象,如果听到寄到纪委、网上曝光,有的官员或老板会抱着破财消灾,汇钱算了的心态”,邓某某交待说,他自己也知道,不求百发百中,但求千发一中。另外,又叫儿子、儿媳去县城买些银行卡,伪造户名和不同账号,一百五十元一张,这是准备工作的第二步。
C、数千封敲诈信投入城市的几百个邮筒
买来信封,邓某某叫来二十岁的儿媳,拿上记录簿填写各官员或老板的通信地址、收信人,写上几天几夜,继而叫上儿子将上千封信提着前往广州、佛山等地寄发。儿子到达目的地后,将信件投进去路旁的邮筒箱,直到装满为止。而后又在佛山以300元一张的联通电话卡买了10张,卡内有50元的话费,这是准备与官员或老板通话使用的第三步。
“2011年7月,我爸又把几百封信交给我去武汉投寄,当我到达武汉后,城市内找不到邮筒箱,与爸联系,叫我拿到河南郑州去投放,在郑州投了数十个邮筒箱……”,邓某交待说。
这样一来,近两千封信,勒索金额少则10万,多则20万,累计3个亿,通过邮局人员的工作,飞往广东、湖北、河南、河北、江西等地大半个中国。
D、“领导”与老板对接通话继续索要封口费
2011年8月15日,在江西南昌某企业上班的张某收到一封发自广东广州邮箱匿名私家侦探金牌调查员的信时,心中情不自尽的深思着这张“艳照”和半张打印纸的内容,琢磨着是汇还是不汇,也许考虑过去和现在自己的地位、面子、家庭关系,钱是生外之物,第二天下午二点多钟,还是在“调查员”的威胁下,到附近的农业银行汇出了15万元,以示破财消灾。二天后,见对方没有动静,直到8月25日上班时,又收到第二封信(此信是儿媳朱某手写),打开一看,阅:“诚意收到(暗指汇款),还有此裸照放在我这不安全,收信后立即与我电话联系……”。在数日的联系中,邓某某自称王老板,称张某为领导,又向张官员索要30万元的封口费,并多次收到短信,不降价,这时,张某知道上当了,对方也知道谈崩了,关机再也联系不上了。
8月28日13时44分,张某考虑再三,勇敢地面对走进公安局,民警了解到基本情况后,经过近三个月的顺藤摸瓜,终于去年11月24日在湖南双峰县青树坪镇农贸市场大泉冷冻批发居民房内将8个月前被河北省廊坊市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涉嫌诈骗的邓某某抓获,其儿子媳一同被刑拘。同时在他们家中厨房碗柜中缴获大量银行卡、信封、敲诈信稿件、电话卡、名单记录簿、U盘、部分艳照等作案工具。
E、两名异地官员被索后未及时报案
在审讯过程中,邓某某还交代了2011年8月下旬和2011年10月下旬,用同样的手段,分别收到广东江门和佛山两官员(一名电力局局长)10万元和18万元的汇款。后因索要封口费谈崩。而且,有的官员在协助公安查证过程中不敢露面。同时,邓某某还交待,这四十三万元在不同的银行办转出,又吩咐亲戚多人多次在不同的银行或者没有安装摄像头的ATM取款机或者储蓄所提现。“钱取出来之后,给老婆杜某赌博输掉了”邓某某交代说。
今年2月,邓某某一家仅退赃15万元,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张某。
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邓某、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合成淫秽照片要挟他人,勒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邓某某、邓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朱某是从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部分退赃、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