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我院将该项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作风转变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根据本院工作实际,组织全院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各项“自选动作”。
一是院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纪检、公安、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和部分企业、乡镇、村、居委会等部门的人员以及律师、人民陪审员、基层群众、本院党员、群众、离退休老同志进行座谈、讨论,就法院“四风方面”“遵守八项规定情况”、“践行群众路线方面” 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全院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对所有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实地走访,与案件当事人面对面地进行交流、座谈,着重了解他们对我们法院和法官在依法办案、司法作风、服务态度、办案纪律等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解答案件当事人对政策、法律的疑问和对政法部门的误解,引导他们通过合法程序和法律援助渠道解决诉求。
三是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卫民亲自带领院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走访站前社区困难群众十余户,并向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同时,与社区群众进行座谈、讨论,着重了解居民的生产生活情况,认真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为基层组织提供经济帮助。向站前社区、磨北社区分别捐助了4000元、10000元不等的帮扶、创建经费。
五是组织编写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转变年活动为主题的工作简报十余篇,巩固教育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