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院执行由“传统型”逐渐向“智能型”转变,实现执行“互联网+”新模式,以更高效的查控、更强力的惩戒、更透明的公开,破解“执行难”,促使法院执行“高铁化”,执行工作提速又增效。
以前的“传统型”执行,要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就得两人一组一车,各商业银行挨个跑,常常是法官还在去银行的路上,钱就已经被取走了。如今依托互联网科技“引擎”,进行执行查询,从提起查询到银行反馈查询信息平均用时3天,可辐射省内外几十家银行,实现了查询冻结零公里、零油耗,充分发挥了“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
为此,我院着力优化网上执行平台的功能,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快速反应的同时,保证行动快捷。湾里法院推行“立案即查”模式,确保“三个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时查控,对被执行人的活动线索及时查控,对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及时纳入失信平台。除此之外,湾里法院还抽调了1名干警作为专职查控人员,强化对口办理机制。
申请执行人新建县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岑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系2012年的旧存案件,被执行人岑某一直和法院玩“躲猫猫”,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致案件执行一度无计可施,陷入僵局。“互联网+”引擎启动后,执行局干警立即通过执行查控系统不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查询到被执行人岑某在某银行设有账户和85万元的大额资金,执行人员立即对账户进行了额度冻结,并不久后依法送达了扣划裁定书及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连同被执行人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受理费、执行费共675000元扣划至了法院账户,申请人得知了执行到了全部款项,激动的说道:“法院执行力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太好了”。
今年以来,我院批量查询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存款、活动线索等信息1300余件次,向银行发出账户查询申请980多件次,银行反馈信息764条,涉及案件130余件,查询到帐户270余个,其中有存款账户110余个,存款余额600余万元,及时冻结款项500余万元。通过主动适应“大数据”新常态,全力打造360度立体执行平台,法院执结各类执行积案1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3700余万元,案件结案率同比提升11%,积极推动了执行工作的转型升级,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