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在高中时代,就对电视剧中惩恶扬善、公正严明的法官充满了敬佩和向往,高考填报志愿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学专业,如今,我如愿成为一名基层法官,在欣喜之余,也暗自担心,自己能力不够,恐不能胜任这一光荣岗位。思来想去,认为自己应当“五行”修养,从“金、木、水、火、土”这五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第一,要努力锻造金一般过硬的法治信仰。我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些前往耶路撒冷朝圣的教徒,在路上始终坚持十步一拜的匍匐前行,在我们看来,他们是愚昧的苦行僧,可在他们自己的心理,是充实而幸福的朝圣者,只因为这是他们的信仰。黑格尔说过“信仰是完全属于一个人自己内在的确定性”,人总要在内心相信些什么,给自己一个活下去的奋斗理由。于我而言,自2004年开始学习法学起,12年过去了,我内心始终确信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终将依靠法治来实现。
第二,要努力打下木一般坚实的业务功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矛盾纠纷的变化,已有的知识储备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领导干部要有能力不足和本领不够的危机感,一刻不停的增强本领。”我想法官也是如此,尽管我们可能做不到像邹碧华法官那样总结出“要件审判九步法”,但也要做到“三勤”:勤学习,勤思考,勤总结。勤于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勤于思考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勤于总结工作上的方式方法。
第三,要努力养成水一般公平的职业操守。我在公安局跟班锻炼时有一个感受,就是警察办案时总喜欢把人往坏处想,但是作为我们法官来讲,要摒弃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努力做到在审理案件时公平如水,在待人接物中柔和如水,在个人名利上淡泊如水。
第四,要努力保持火一般炽热的工作激情。我相信,大多数法官在刚开始办案时都充满了激情,但时间一久,面对案情上的大同小异,程序上的按部就班,可能会精神懈怠,尤其是看到连篇累牍的案卷时,很难不产生消极应付的心态,出差错的风险也随之提高。对一个法官来说,如果办一百件案子中错了一件,看起来不过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记得有人说过“世界上最寒冷的不是严冬,而是人心的麻木”,作为一名法官,我的体会是,每一个案件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绝不能因为单调重复而产生麻木心理。
第五,要努力坚守土一般朴实的为民情怀。在基层法庭办过案的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经历:一个事实简单、清楚,法律规定明确的案子,跟当事人解释了多次他仍然不能理解和接受,甚至可能会操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跟你理论半天,这时,我们在强调案件的法律效果时更要注重社会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执行法律规定的同时,有时也需要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运用乡间俚语把法治精神以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传播法治的魅力,使建设法治中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不断点燃法治中国的星星之火。
当前,党中央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必将有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同时,也要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宪法和法律权威不够,行政干预依然存在,公民法治意识淡薄等,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发生的枪杀法官恶性事件,暴露出法官所处的一个尴尬境地,那就是法官所背负的公众期望与其能够施加的影响力明显不对等;有的法官甚至因此放弃了对法治的坚守而选择离开,尽管我能理解并尊重他们的选择,但我更想说的是,如果连我们这些受过法律熏陶的人都不能坚守这份法治信仰,又如何能期望其他本就没有法治观念的人来推动法治的进步呢?因此,我认为一名合格法官是这样的,明知世界不是那么美好,但我们仍然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