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湾里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南昌市湾里区区委批准,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审判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法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政法专项编制的审判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审判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3年及以上法院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A证;具有助理审判员及以上职务。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历年公务员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12月14日(含双休日)
报名地点: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南昌市湾里区磨盘山北路40号)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从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官网下载《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见页面下方,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附近期同底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按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核对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交往协调能力。面试前先进行脱稿述职,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脱稿述职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该选调岗位人数。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若达不到上述条件,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者一并列入),低于1.5:1则核减该选调岗位人数。选调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五)体检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递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名单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昌市湾里区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垂询电话:0791-83766026 张党秀
15907008483 高翔
中共湾里区委组织部
湾里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7日
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
报 名 登 记 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贴照片处
|
|
民 族
|
|
籍 贯
|
|
政治面貌
|
|
||
身份证号
|
|
婚姻状况
|
|
||||
是否为国
家公务员
|
|
身体状况
|
|
户 口
所 在 地
|
|
||
学
历
|
全日制教育
|
|
学
位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
在职教育
|
|
|
|
||||
工作单位
及 部 门
|
|
业务部门
工作年限
|
|
||||
行政职级、职 务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
法律职务
及 等 级
|
|
手机号码
|
|
||||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
|
报考职位
|
|
||||
办公电话
|
|
住宅电话
|
|
||||
历年公务员考核情况
|
|
||||||
个人简历
|
|
||||||
家庭主要
成 员
|
姓 名
|
关 系
|
所 在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报考单位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