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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法院被省高院列为“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作者:湾里区人民法院 肖丽萍  发布时间:2018-05-09 09:06:33 打印 字号: | |

5月8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基地集中调研座谈会在永修举行。湾里法院作为南昌地区唯一一个基层法院,被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兵授予全省第二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据悉,省高院在全省共设立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12个,其中中院2个,基层法院10个。

据了解,为更好地服务湾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助力大美湾里建设,湾里法院于2017年先后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和生态旅游法庭。截至目前,审理环境资源纠纷30余起,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

来源: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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