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上午,由湾里区人民法院院长安文生担任审判长的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走进招贤镇东源村,对刘某金等四名被告人盗伐林木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上百名村民在现场旁听了宣判。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金、刘某水、刘某、刘某源盗伐他人林木,数量较大,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四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赔偿了被害方人民币7960元,并进行了补植复绿,种植杉树苗50株、梓木苗8株,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结合所在社区同意对其实施社区矫正的意见,该院遂依法判决四被告人缓刑,并处罚金8000元至10000元不等。
此次集中宣判,是该院发挥法院审判服务环境保护、惩治犯罪、教育群众职能的充分体现。该院特意选择在森林覆盖率大的东源村公开宣判盗伐林木案,以案说法,教育和引导群众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营造天蓝水净地绿的美好家园,让南昌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
半个小时的集中宣判,现场井然有序,程序规范严谨,节点清晰明了。被告人家属及当地干部群众认真旁听了宣判,均表示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