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随着湾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小青的一声号令,该院15名执行干警4辆警车集结完毕,在执行局局长蔡小贞的带领下奔赴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丁某名下一处已拍卖房产进行清房。
2015年4月,丁某因资金需要向汪某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后,丁某未按约定归还欠款,汪某多次催要,丁某以各种借口推脱。2017年8月,汪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丁某、邱某(丁某妻子)偿还汪某借款50万元及利息,但丁某、邱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汪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丁某、邱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丁某、邱某拒不履行。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丁某名下有一处房产,遂拍卖了该房产。房产拍卖后,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希望丁某、邱某主动腾空房屋,但丁某、邱某却以成交价格偏低为由,拒不主动腾空交付拍卖房产。
上午9时,该院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并按制定的腾房预案展开工作。执行警戒组拉起警戒线,确保腾房行动安全。清点组发现丁某、邱某不在家,果断行动开始强制清房。视频组做好录像工作,保存证据。11时许,邱某赶到现场。执行干警告知邱某,鉴于其与丁某拒不主动腾房,法院决定今天强制腾房,并已租好房子存放腾出的物品,希望其主动配合,否则将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面对法院凌厉的腾房阵势,邱某服软了,在法院的腾房清单上签了字。截至当日12时,长达三小时的清理工作全部完成,执行干警将腾出的房屋贴好封条后,交付给了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