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湾里区法院派干警远赴黑龙江向被告刘某送达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2019年,梅岭法庭收到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民事案件。原告罗某于2018年6月26日在梅岭镇与被告袁某驾驶的被告刘某所有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罗某等三人受伤。被告袁某负主要责任,而车主刘某因把自己所有的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袁某使用一同被原告罗某起诉。被告刘某户籍地为黑龙江。
立案初期,该院工作人员通过交警部门车辆信息中登记的联系方式、保险公司信息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公安户籍信息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均未能与被告取得联系。之后,委托被告刘某户籍地法院进行送达未有消息。为让案件审理顺利进,该院在人员相对紧缺的情况下,抽调两名工作人员远赴两千公里外的黑龙江送达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