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湾里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调解,成功执结一起涉及强制迁离房屋土地、强制拆除搭建的排除妨害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南昌某食品厂诉被执行人湾里某纸品厂、胡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双方争议巨大,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判决。判决后,被执行人仍不迁离所占房屋、土地,也拒不拆除使用期间的搭建设施。由此,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面对该起纠纷,执行法官并没有从正面进行“强攻”,而是深入细致的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原来,被执行人早在90年代就已经在涉案土地和房产上经营,审理时还并主张了房产系自己购买,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且购买凭据又找不到了。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判决,但被执行人就是不同意搬离,并扬言誓死抗争。考虑案件执行双方争议依然较大,强制迁离、强制拆除可能引起治安问题。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变换工作方法,从租赁方面入手,即被执行人服从判决中关于房产土地产权归属的判定,由其支付租赁费继续使用该房产土地。这样以来,既可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产权人地位,给其带来租金收益,又可以不影响被执行人继续经营,还避免了强迁的风险。
最终,在执行法官数次协调后,双方当事人接受了方案,并签订了和解协议。该起原本需要兴师动众才能解决的纠纷,被执行法官运用调解、和解方法巧妙化解,纠纷双方权益实现了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