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前,申请执行人江西中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萍乡市湘东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一同来到湾里区法院,满怀感激地将一面写着“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局长蔡小贞手中。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履行债务,法院执行期间应对其采取冻结银行账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这一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该院在执行一起企业间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却未机械地开展执行工作,而是贯彻了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这一执法理念。春节期间,在得知已冻结被执行人存款近千万元后,该院安排干警一天内奔赴数地,通过线上加实地扣划的方式,第一时间将款项扣划并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缓解了申请执行人年底经营周转压力。
同时,为维护被执行人的正常经营,虽然该案仍有近千万元案款未能执行到位,该院仍积极协调,主动召集涉案双方协商关于被执行人经营账户解冻问题。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申请执行人也书面同意该院解冻被执行人基本账户在内的数个银行账户。
近日,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涉案的两家企业为表示对该院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感谢,向该院送上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