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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砸执法车七旬老汉领刑八个月
作者:湾里区人民法院 高翔  发布时间:2019-07-11 11:11:45 打印 字号: | |

为方便违章搭建,被告人胡某,手持铁棍先后对封路的两辆城管执法车辆(车上无人)进行打砸,打砸过程中导致两辆执法车玻璃、反光镜等多处被损坏,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11914元。2019年7月10日,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胡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4日14时许,湾里区招贤镇蔬菜村贤甫自然村部分村民欲在项目未被审批通过的情况下重建胡家祠堂,并叫来水泥搅拌车准备入场浇灌。湾里区城市管理局与招贤镇城管中队为阻止搅拌车进场进行浇灌,在湾里区公交枢纽正对面的蔬菜村还建房路口处用市政路障及两辆城管执法电动车封锁。被告人胡某为让水泥搅拌车入场,手持铁棍先后对封路的两辆城管执法车辆进行打砸,打砸过程中导致两辆执法车玻璃、反光镜等多处被损坏。经鉴定,被损坏电动执法车损失价格11914元。

查:被告人胡某被南昌市公安局湾里分局传唤带至该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审理期间,被告人家属对被害单位进行了全额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故意毁坏两辆城管执法车辆,造成公共财物损失11914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赔偿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11914元,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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