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部署安排,进一步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提倡网上诉讼、网上执行
当事人需要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网上办理,登录“湾里微法院”小程序或“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jxfy.gov.cn/web/root/index.jsp)进行网上办理,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材料,减少外出,降低风险。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湾里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或短信、电话方式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敬请谅解。
二、保障诉讼权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以后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时间我院将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或因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导致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审理。
三、做好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来院办事人员应自觉按要求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和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应配合工作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
四、加强个人防护
所有来院人员务必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诉讼服务场所和个人卫生,主动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3769807 83760956
传真:83765802
梅岭人民法庭电话:83790118
通讯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4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