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在这具有特殊含义的日子,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诉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经法院释法说理,当庭促成原、被告和解。
据了解,王某与徐某2010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小孩,2016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协商离婚,并且签署了《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购买的房屋归女方王某所有,继承权归属双方子女。但由于诉争房屋尚欠银行贷款,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王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徐某配合过户。
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并未对剩余按揭款由谁归还作出约定,在抵押权无法注销的情况下,难以实现过户。该院遂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由男方支付房屋贷款直至贷款还清后,再配合过户等相关事宜。原、被告在“5·20”这个特殊的日子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