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来到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主动履行债务,申请法院对其进行信用修复。
据悉,陈某、杨某和江某分别是湾里法院三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均因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有的还被限制了高消费。近日,陈某三人获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可以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将其名单信息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于是,陈某三人纷纷来到湾里法院主动履行了债务,并申请法院对他们进行信用修复。
经审查,法院认为被执行人陈某、杨某和江某的情形符合江西高院关于信用修复机制意见的规定,遂决定解除三名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措施,并屏蔽三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姓名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