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我可以拿回起诉状吗?官司我不打了!”6月11日刚上班,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刘庐琴法官便接到原告曹某打来的电话。
曹某与丈夫张某经人介绍于1989年登记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前不久,双方又发生争吵,关系一直未能缓和。6月8日,曹某来到湾里法院将要求与张某离婚的民事起诉书交给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刘庐琴法官。
收到诉状后,细心的刘法官发现曹某递交的诉状字迹潦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部分写的也十分简略。进一步交谈,刘法官确定曹某是因家庭琐事一时冲动才起诉离婚,其与丈夫张某并无实质性的分歧。为此,刘法官并不急于立案,转而做起了双方诉前调解工作。一方面,刘法官认真倾听曹某倾诉,舒缓曹某心中积怨。另一方面,电话联系张某让其从家庭和睦、子女抚养等角度出发,互相体谅,维系好夫妻关系,改正生活中一些不良习惯。
经过刘庐琴法官诉前调解,曹某与张某消除了隔阂,原本已生嫌隙的夫妻关系得以重归于好。6月11日下午,曹某主动来到法院取回并撕毁了递交的诉状。至此,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