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还了钱可以解除我的出行限制吗?”被执行人张某向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
据悉,张某欠付南昌市湾里区某建材货款未付,建材店遂将张某诉至湾里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某承诺欠付款项在2019年10月31日前付清。然而,张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建材店向湾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张某开展财产调查,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执行法官多番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到案,督促其主动履行债务,但张某一再推阻。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官遂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数月后,被执行人张某因出行受阻,十分不便,遂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到案承认错误,随后将全部欠款35323元转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某不讲诚信不尊重法律的行为进行了训诫,但鉴于其确有悔改意思并主动履行了全部债务,遂解除了限制高消费令等信用惩戒。至此,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