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成功调撤一起大额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在调解现场一次性付清工程款150余万元,调解双方从立案初始的“剑拔弩张”到结案时“一笑泯恩仇”,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
原告陈某与被告湾里某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陈某为被告承建道路摊铺工程。后陈某如约按质按量完成道路施工。对工程结算后,被告支付了120万元工程款,剩余150余万工程款迟迟未能给付,陈某诉至法院。被告则认为陈某对公司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双方矛盾升级。
湾里法院受理该案后,专职调解员诉前多次向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法明理,组织调解,但当事人势如水火,各执一词,互不让步,案件陷入僵局后,调解员无奈将该案由诉前调解转至诉中调解程序。承办法官阅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有调解可能。在双方争锋相对的情况下,法官不畏惧艰难,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地多次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逐步冷却当事人的“非理性怒火”, 引导双方找到平衡点。
经过承办法官为期十天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尽释纷争,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付清150余万元工程款,双方法庭内握手言和,案结事了,纠纷纠葛“一站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