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位戍边将士的英雄事迹,于昨日首次公布,震惊过后是无限的悲痛。牺牲的4名战士,是别人的儿子,是别人的父亲,是姑娘的心上人。
(四位烈士)
有人问烈士陈祥榕的母亲,有没有什么要求。英雄的母亲答道,我只想知道榕儿战斗的时候勇不勇敢。一秒破防,泪流满面,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黄昏将至,我吃着白米饭,喝着快乐水,想不通为什么这些身强体壮的士兵为什么会死,我在深夜惊醒,突然想起,他们是为我而死”(摘自B站用户“约定成书”的评论)。
即使是这样,还有某微博“大V”跳出来,以诋毁贬损的用词,博人眼球。
(来源于网络截图)
此番言论,简直挑战人的底线。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怒批,“只恨官微不能骂脏话”。
(来源于网络截图)
诋毁英雄烈士,不仅仅挑战舆论底线、道德底线、也有可能触犯法律底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英雄已逝,精神永存!我们不会忘记、不能忘记、不敢忘记。如果祖国需要,我们就是下一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