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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司法救助解当事人生活困境
作者:红谷滩法院王志明  发布时间:2021-04-30 11:49: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入践行为群众办实事,为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3984.76元。

2012年5月,王某骑车与周某停靠路边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中,王某受伤较重,经鉴定为伤残三级。法院判决周某支付王某赔偿款共计209040.76元。2013年5月,法院立案强制执行。执行中,申请人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及司法救助共获赔偿104000元。被执行人周某虽无履行能力,但并未就此耍赖,与其配偶共同承诺每月支付申请人王某1000元,直至付清为止。此后七年来,被执行人周某以收废品、做搬运工等为生,生活不易但每月均按承诺支付王某1000元。

2020年7月,周某因心脑血管疾病住院并多次转院治疗,至此生活陷入困难,难以按约定支付每月1000元给王某。了解到案件双方家庭双双困难,被执行人多年来信守承诺坚持还款等实际情况,红谷滩区法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帮助困难申请人渡过难关以及奖励守信等角度出发,引导、帮助申请人、被执行人再次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同时,红谷滩法院打破司法救助原则上仅救助一次的惯例,为申请人王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3984.76元。至此,王某获得了法院判决的全部赔偿款。

为群众办实事,解当事人困难是法院法官们的初心。强制执行展现法院司法的力度,司法救助体现的是法院司法的温度。惩治失信,奖励诚信。不拘泥于惯例,却更好地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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