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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千万别忘这件事,小心有人拉车门
作者:红谷滩法院左莉娜、谢颖  发布时间:2021-05-28 11:17: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自1992年至2020年,因盗窃罪八次被判刑,刑期累计二十二年。八进八出后,2021年又因盗窃罪被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3日上午,被告人张某窜至湾里某小区,采取沿路拉车门的方式将被害人刘某停放在该小区花坛旁的白色奥迪敞篷车内的提包盗走,包内有现金人民币20000元。2020年11月2日,被告人张某被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2000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张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在考虑上述情节后,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赃款20000元至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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