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谷滩区法院顺利调处了一起因小区路灯漏电致人损伤案。
2020年7月11日晚,杨某与朋友在某小区的烧烤店吃夜宵,时至7月12日凌晨2时左右,杨某从烧烤店后门出来,不慎被堆放在漏电路灯上的铝合金窗击倒,随后被朋友送至江西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电击伤,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杨某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及供电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对漏电的路灯进行维修,而王某某将防盗窗堆放在路灯杆旁,造成其触电受伤的事故发生,故于2021年2月3日将某小区物业、某供电公司、防盗窗所有人王某某告上法庭,要求以上三被告对其各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收到案子后,承办法官对案涉事实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法官对适用法律深入透彻的释法析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确认事故责任主体为物业公司、王某某及杨某自身,供电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杨某损害金额270000元,其中:物业公司承担112320元、王某某承担67500元均于2021年5月31日前分别支付给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