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利用信用承诺修复机制,对被执行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促使企业主动支付欠款955400.01元,成功执结3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告南昌某投资公司就欠付原告某电梯公司货款三案分别达成调解,但被告因公司资金周转原因未按承诺支付欠款。5月14日,原告电梯公司向红谷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查询,但并未发现有足额存款以清偿三起案件全部欠款。考虑到被执行人为企业,立即采取强制措施逼迫企业主动履行,必将造成企业征信不良。为此,执行法官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告知被执行人法院强制执行与其主动履行所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劝导其主动履行,避免企业征信受损。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但因公司转款流程需要审批,故希望法院给予适当宽限期。同时,被执行人承诺如其未在宽限期内付款,愿意接收法院罚款、拘留等一切处罚。鉴于被执行人态度诚恳,红谷滩法院遂暂缓冻结、扣划存款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5月31日,申请执行人电梯公司告知执行法官已收到全部执行案款。至此,涉及两家企业三起案件的货款纠纷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