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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首例袭警罪!判了!
作者:红谷滩法院魏丽丽、谢颖  发布时间:2021-06-25 10:02: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南昌市首例袭警罪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夏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21年3月28日,被告人夏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公安人员接到报警后来到现场将其带回红角洲派出所办案区进行调查。期间,被告人夏某在公安民警万某、辅警胡某对其进行人身检查时激烈反抗,并挥拳殴打了辅警胡某、咬伤了民警万某。后红角洲派出所民警将被告人夏某移交至红谷滩分局治安大队处理,被告人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袭警罪。被告人夏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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