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播报
男子从看护人背上摔下身亡,家属索赔上百万
作者:红谷滩区法院罗松瑞  发布时间:2021-07-21 09:59:51 打印 字号: | |

2021年5月31日,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饮酒引起的生命权纠纷。

事情经过:2020年11月3日晚,胡某与朋友杜某及家人在南昌红谷滩某饭店聚餐并饮酒,后胡某饮酒过量意识不清,杜某遂联系胡某的表弟张某,得知张某在红谷滩另一饭店吃饭,杜某和家人便将胡某交给张某后离开。张某则继续和朋友吃饭喝酒,让胡某一人躺在板凳上,在酒足饭饱后张某和朋友李某、表弟张小某准备将胡某带走,李某在背胡某过程中因胡某已严重醉酒不受控制,胡某从李某背上摔下,张某、张小某和李某未察觉异样,将胡某送至宾馆后均离开,第二天几人才发现胡某已失禁,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尸体检验,颅脑损失是导致胡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急性酒精中毒起辅助作用。

胡某家属向红谷滩法院起诉了杜某及家人、张某、张小某及李某,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30万余元。经法院组织调解,杜某及家人支付赔偿款16.8万元,张某、张小某及李某共同支付赔偿款60万元。

劝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酒后驾车不劝阻等因饮酒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本案中,不单有前述情形,尤为特殊的是作为看护人的张某、张小某及李某,在饮酒者已经丧失意识的情况下,没有尽到看护责任,导致胡某摔下致颅脑损失,且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胡某作为成年人,在知道自己的酒量的情况下过量饮酒也存在一定过错。

法官寄语:饮酒要适度,莫把生命安全锁的钥匙交给他人。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诉事速办联系电话:0791-86512368

立案咨询:0791-83769807 0791-83760956

投诉举报:0791-83762953

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765802

联系地址: 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450号

邮政编码:3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