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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法院:“有房必清”,力促执行
作者:红谷滩区法院 熊超云  发布时间:2021-09-09 17:32:46 打印 字号: | |

一直以来,红谷滩区人民法院秉持初心,兼顾效率与公正,坚持办好每一件案子。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贯彻“有房必清”的宗旨,确保当事人权益的有效落实。

不久前,执行法官熊超云在执行一起案件的过程中,依照生效判决将被执行人梁某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以抵偿申请执行人某银行的债务,相继发出了拍卖裁定书以及责令迁出公告等法律文书,并张贴至标的物现场。近日,公告期限届满,为了拍卖完成后能够顺利交接,执行干警前往标的物进行强制换锁。

来到现场后,执行干警联系被执行人梁某到场,希望其积极配合。梁某到场后表示,同意法院处置该套房产,但她此前托人装修,涉诉后工程停止,自己也没有房门钥匙。执行干警遂联系开锁师傅破门换锁。入户后,执行干警发现屋内尚有装修材料及家电,于是告知梁某有权自己处置屋内财产,梁某当即承诺在限期内清房。离开之前,执行干警现场再次送达了相应法律文书,此次现场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今后,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会坚持做到“有案必清”,让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努力实现打造“四最”法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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