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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人民法院:限消威力来彰显 被执行人终履行
作者:红谷滩区法院 章辉  发布时间:2021-09-27 10:17:19 打印 字号: | |

近期,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据了解,龚某因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信用卡款项未按时归还,共计约10776.93元,双方对此已有约定。经法院判决:被告龚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欠款本金9826.86元并支付利息、取现手续费、违约金。该生效书生效后,龚某仍未按期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尽快履行该生效书生效的义务。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龚某,但其借故推脱,未按时履行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发布限制消费令。龚某得知自己消费权利受限,后主动愿意履行执行义务。后在红谷滩区法院大力支持下,被申请人已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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