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以来,红谷滩区人民法院面对崭新征程上的新机遇、新挑战,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拓宽工作思路,积极应对新问题,扎实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
集约执行,提升质效
为进一步适应新架构下执行工作中的新变化,让执行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抽出身来专注于办案,执行局整合资源,成立约谈接待、文书制作、网络查控、拍卖辅助、综合管理等多个小组,专事专办,以团队分工和协作的方式,形成执行环节集约化的立体工作模式,缓解了案少人多的矛盾压力。运行以来,该院首次执行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100%,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合格率100%,结案率也得到了大幅提升,真正做到申请执行必到位,限期之内必执结,有力提升了执行质效。
便民利民,速发案款
红谷滩法院不断深化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在严格规范案款发放流程的基础上,实现便捷高效发放执行案款。为达成执行案款零超期发放的目标,设立专岗监管案款系统并实时与财务部门对接,同时注重不明案款及时认领和发放的工作,做到每日核对、每日提醒、每日督办,确保执行案款得以快速、准确到位。为减轻申请执行人的负担,法院在立案时就引导申请执行人填写案款转付申请书,明确执行案款到位后如何发放,并在执行中发放案款前,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再次进行核对,无误即可予以发放,这一举措为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显著的便利。
突出“强制”,不留情面
针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红谷滩法院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积极采取强制措施,让无视法律威严的被执行人无所遁形。一是对收到财产报告令而在期限内拒不申报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罚款、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二是对需进行司法拍卖的房屋,在腾退期限届满后无正常理由而拒不腾退的,进行强制清场并换锁,同时对相应人员追究法律责任。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对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的威慑,让执行效率得到了实质性保障。
面向未来,红谷滩法院会继续积极探索,将执行工作推向更好更高的水平,奋力实现在新征程上的目标,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四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