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介绍卖淫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责令其退缴违法所得83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1年7月11日、12日,被告人张某在本市红谷滩区某酒店发放招嫖小卡片,公安人员于12日在现场将其抓获归案,并收缴招嫖小卡片528张,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另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05年9月28日因赌博被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罚款人民币1500元;2021年7月6日因在酒店发放招嫖小卡片以介绍卖淫被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行政拘留三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一年内曾因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介绍卖淫行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介绍卖淫罪。但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其还有多次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