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巧用执行和解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实现劳动者权益及时兑现与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双赢。
据了解,罗某系南昌某教育公司员工,主要从事公司业务扩展。2021年8月,受“双减”政策影响,公司经营出现困难,遂陆续解聘员工。虽然公司支付了工资,但并未支付经济补偿,双方由此产生争议。2021年12月6日,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教育公司向罗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832.5元。裁决生效后,教育公司未予支付,罗某遂向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财产调查,但未见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该案系追索劳动报酬的涉民生案,又涉及企业,执行法官一方面联系罗某告知其执行情况,并了解其生活和工作情况,另一方面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沟通中,执行法官获悉罗某就职期间与公司并无矛盾,且相处融洽,纠纷系因公司突然宣布解散未妥善商谈经济补偿事宜。执行法官还获悉,被执行人受疫情和“双减”政策影响,业务难以开展,经济十分困难。针对上述情况,执行法官遂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执行强制措施对其企业征信的不利影响,劝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被执行人表示理解,并对自己违法解除合同诚恳悔过。鉴于双方有和解协商基础,执行法官便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最终,罗某理解公司经营存在的困境,同意被执行人支付5000元后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