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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转换执行思路,“挽救”民企促执毕
作者:红谷滩区法院 章辉 龚庆德  发布时间:2022-07-27 09:19:48 打印 字号: | |

 某银行南昌分行与某物业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年12月23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由某物业公司清偿贷款本金54998581.33元及利息。

调解生效后,某物业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遂某银行南昌分行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2月10日,红谷滩区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调查发现:一是该公司涉及人员众多,执行关系民生问题。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有员工11000多名,服务业主17万户,每月必要支出近6500万(包括工资、社保、税金等),案件的执行关系到全省知名民营企业的生存问题及民生问题。二是该公司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该物业公司能够主动担当作为,组织动员全体员工参与2022年南昌市新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在各个服务的小区积极协助社区开展全民核酸检测,为此次“战疫”的胜利贡献力量。三是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长期具有清偿能力。执行中,红谷滩区法院主动走访该物业公司服务的多个小区,与物业公司总负责人、小区物业负责人、员工、业主沟通,经全面调查核实,该物业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较少,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但经营状况良好,从长期看,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法院考虑到如果直接按照申请执行人的要求强制执行该案,势必造成某物业公司停摆,一旦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某银行南昌分行的债权也就无法实现,而且大量职工失业,将会给当地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但因为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的物业费收取及支出又难以监管,如不采取强制措施,某银行南昌分行的债权将无法保障,同样也会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甚至金融风险。

鉴于此,红谷滩区法院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兼顾法理人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转换执行思路,统筹兼顾,以退为进,慎用强制措施,选择“放水-养鱼-经营-清偿”的执行路径,助力民营企业摆脱困境:一是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强制措施前,红谷滩区法院深入现场全方位了解核实被执行人的经营情况,认真研判,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耐心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向双方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共同寻找案件的出路,最大限度减少因强制执行措施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公司”的机械司法方式。二是统筹兼顾算清两笔账。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以“算清两笔账”加强涉企案件的执行。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仅要算法律账,也要算一算社会效益账。本案中,被执行人公司并无主观欠债不还的恶意,只是因为被其他企业牵连而背负巨额债务,加上自身公司性质,无力短期一次性还清,且该物业公司有积极自救还债的意愿。而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只有提供物业服务的日用消耗品及正常运转、收取物业费的银行账户资金,如果法院只算法律账,严格按照申请执行人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能执行到位的财产对于5500万元的巨额债务也只是杯水车薪,公司则会因此陷入绝境,大批职工也会失业,给社会增添不稳定因素。三是创新执行思路。该案的执行考验着基层法院的司法专业能力。既然基于当前可供执行的财产的状况和强制执行会导致“双输”后果,法院打破固有的简单二元思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放水-养鱼-经营-清偿”的执行路径,向申请执行人晓以利害,达成一致意见,放松执行之手,暂缓对被执行人公司采取失信、限高等传统强制措施,暂时解除被执行人公司基本账户的冻结措施,资金用于发放员工工资,使用情况由法院监管,避免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四是延伸司法职能,消除征信隐患。诚信无形,却千金难换。2022年6月30日,被执行人公司清偿了全部债务,该案执行完毕后,法院解除了某物业公司的所有强制措施,并向被执行人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信用修复证明》,明确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应因本案对该公司予以信用惩戒,帮助被执行人公司卸下“失信”包袱。

该案的执行兼顾了情与法,兼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具有保就业、保市场主体、保民生等政治意义,堪称善意文明执行的范本。

 


 
来源:红谷滩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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