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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事速办|法官办案“加速度”,司法为民有温度
作者:红谷滩区法院 章辉 ​  发布时间:2022-08-18 14:37:56 打印 字号: | |

周某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2022年7月28日10时05分,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章辉的诉事速办电话号码接到周某的来电,其反映自己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基本生活都受到影响。周某想尽快还款,但没有能力一次性全部履行,希望法院能够跟申请执行人协商是否能够减免其部分债务。

执行局承办法官接到电话后,核实了周某所涉及的执行案件情况,告知其案件的执行标的为3.7万余元。周某表示目前自己能够筹集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法院已经冻结自己名下银行账户的部分存款,如果法院能够解除冻结应该能够还清所有债务。承办法官告知周某因为银行的利息一直在计算,目前其要偿还的债务数额一定比原有的更多。周某表示这种情况下自己无法一次性全部偿还,希望法院能够帮忙与银行沟通。承办法官表示其可以先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同时承办法官主动要求周某添加该诉事速办电话号码关联的微信号,表示后续情况可以随时在微信里沟通。

10时05分,承办法官通过周某的微信好友申请。10时11分,承办法官在群里将该案的基本情况及缴纳执行费等信息告知周某。10时15分,周某在微信里表示是否可以直接将其筹集的款项汇入已冻结的银行账户中,法院直接扣划处理。承办法官表示冻结期满15日后才能扣划,问其是否能接受。周某表示时间太长,无法接受,并询问承办法官法院是否能够直接解除银行账户,自己主动将账户内的存款偿还给银行。承办法官表示这需申请执行人同意,希望其先与银行协商。11时04分,周某在微信里表示其联系了申请执行人的委托律师,律师告知其银行联系方式,但电话打不通,希望法院能够帮忙与银行联系。承办法官立即表示由法院来与银行直接沟通。12时01分,周某在微信里表示经过法院对接,自己已经添加了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微信,但感觉对方处理问题不够积极,希望法院能够再与银行联系,承办法官立即表示同意。17时51分,某在微信里表示经过法院协商,自己已经直接偿还了3万元债务,银行工作人员也同意向上级申请解除已冻结的银行账户。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对申请流程最终的结果及时间也无法保证,周某希望法院能够再与银行沟通尽快出具解除冻结银行账户的申请,为此承办人又与银行进行了多次沟通。19时53分,承办法官与双方确认了最终剩余的还款金额,同时银行也表示第二日就会向法院出具解除冻结的申请。

在本案中,红谷滩区法院通过诉事速办电话号码接到群众诉求,及时发现因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导致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由于该案不属于依法应当解冻的情形,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被执行人在当日积极主动筹集了大部分款项并已经执行到位,在被执行人也明确表示会尽力还款的前提下,法院积极协调,多次沟通,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解冻。这样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红谷滩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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