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提高执行效率,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工作。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发布限制消费令、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1月开始,红谷滩区法院陆续作出多份含执行通知内容的民事裁判文书,明确告知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逾期未履行且违反通知载明的相关要求后将会被采取的司法措施。
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是指对具有金钱债权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把执行通知书内容写入判决书主文,明确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再向被执行人另行发出执行通知,视为其已知悉应当履行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人民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在法律文书中明确了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有效提升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督促当事人在短时间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将执行通知融入裁判文书,文书送达即视为执行通知书收悉,既解决了执行通知书送达难问题,又减少了执行环节,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效益。
接下来,红谷滩区法院将以执行通知程序前置为契机,进一步多维拓展审判执行衔接渠道,深入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加强平安建设提供扎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