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是国际妇女节,今天一大早,红谷滩区人民法院红角洲法庭副庭长黄海英就收到了一份珍贵又特别的“礼物”。
这是当事人向一审承办法官送来的一面锦旗,上书“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10个大字熠熠生辉,充分肯定了黄海英在该案中所作的努力,表达了对法官依法办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浓浓感激之情!
(当事人送锦旗)
基本案情:原告付某某在被告江西某餐饮公司承包的第三人某大学食堂其中一窗口经营水饺生意,原告按约支付租金和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因被告江西某餐饮公司经营的餐厅卫生不达标被责令整改,导致该食堂整体装修近半年,原告因该食堂装修无法经营受损致诉,主张被告退还租金、保证金及赔偿损失等共计229200元。
庭审裁判: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但原告通过承办法官做大量工作自愿放弃主张损失131200元。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相关证据以及原、被告陈述等内容,综合考量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将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作为裁判依据,作出被告退还相应租金及全额保证金共计93300元的判决。
被告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法官调解,双方达成9万元的调解意向,二审以调解结案。
一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人民法官的期待与赞许,代表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认可。这个事迹只是红谷滩区法院诸多女法官办理案件的缩影,她们勤恳耕耘、兢兢业业,有着无私为民的大爱情怀,用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展现了巾帼风采,诠释了巾帼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