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经过法官的倾心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被告丁某雇请原告陶某粉刷文化墙,约定按200元/天计酬。原告从2021年12月起至2022年3月18日止共做工46天,但被告仅支付1390元,催讨无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劳务报酬7810元。
本案在审理时,被告并未按时到庭,但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直接按缺席审理,而是主动联系被告询问缺席原因。电话打通后,承办法官耐心地向被告释法明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告最终表示同意付款,并即时通过微信向原告付清欠款。原告收到款后高兴地说:“谢谢法官,我不用再跑法院了。”本案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红谷滩区法院切实将“为民办实事”的理念深入到执法办案的方方面面,宁可自己多做点,也要让群众少跑路,充分发挥诉前诉中调解优势,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优化审判资源,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