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帮助原告追回租赁押金,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承租人某房产公司与被告房东熊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种种原因,原告决定不再租赁,并要求被告退还保证金2380元,支付煤气灶维修费229元。被告却以租赁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退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因门锁、退租时间、物业费车位费等问题,引发了较大矛盾。庭审法官及时厘清双方争议焦点,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和理由。经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释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被告当庭返还原告押金1851元,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纷纷表示法官办案高效,心系人民。
红谷滩区法院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做到着眼宏观揽全局,细处求精存温度,从根源入手化解矛盾纠纷,以劝促和,以调解纷,切实提高司法服务效率和质量,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