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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扣押我的奔驰,我给你跪下了!”
作者:红谷滩区法院 葛伟明  发布时间:2023-06-19 10:12:33 打印 字号: | |

奔驰车往往是财富的象征,但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开奔驰车的也不一定是富豪,还有可能是“老赖”......

2021年10月16日,负责装修的个体户老板张某承揽了某科技公司的室内装修业务,总价款58800元。某科技公司负责人李某陆续支付了52920元装修款,但张某施工到一半就停下来了。某科技公司法人李某多次电话、微信催促张某尽快完工,而张某却找各种理由拖延,直至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态度强硬、置之不理。某科技公司无奈之下只好起诉至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组织多次调解,张某以拖延、推诿、哭穷等方式拒绝协商处理。开庭当日,李某发现张某开来价值数十万奔驰轿车,遂强烈要求法院予以扣押,否则案件势必难以履行。

法院依法对张某奔驰小汽车采取强制扣押措施,张某感到非常意外和突然,听到法院工作人员宣讲法律政策后一改往日消极态度,变得诚恳了许多,哭丧着脸对李某说,“别扣押我的奔驰车,我给你跪下了,这是我不能丢的面子!”经与李某协商,张某很快凑齐了68000元,现场转账支付李某,赔偿了某科技公司损失、未装修款项和其他代购家具款项。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公民应当诚实守信,自觉履行订立的合同、协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受到司法机关的严厉制裁,影响个人信用。







 

来源:红谷滩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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