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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庭暴力说“不”||红谷滩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王志明 黄海英  发布时间:2023-11-02 15:16: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与相关部门共筑反家暴“保护墙”。

申请人余某与被申请人胡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因系重组家庭,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余某起诉离婚未获支持。判决后,胡某采取跟踪、威胁、骚扰等方式干扰余某生活,并造成余某财物损坏。余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供报警记录、公安机关出警记录、110警情信息等证据证明其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申请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的申请事项和提供的证据符合出具人身保护令的条件。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出人民保护令:“禁止胡某对余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胡某骚扰、跟踪、接触余某”。

为进一步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执行,在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定后,红谷滩法院向辖区派出所、社区发送该法律文书,共同实施保护,维护余某人身安全。

红谷滩法院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莫做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同时,遇到家庭暴力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求助,或向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求助,并保留好相关证据,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做沉默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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