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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研究室在红角洲法庭召开物业服务纠纷调研座谈会
作者:陈钰洋  发布时间:2024-03-25 17:37: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江西高院研究室主任王慧军一行在红角洲法庭召开物业服务纠纷调研座谈会。南昌市中院民一庭负责人周朝阳、红谷滩法院院领导陈小青、红角洲法庭负责人以及相关员额法官、业务骨干参会。


王慧军表示,物业服务关涉“小案件,大民生”,此次调研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深入了解基层法院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查找审判中的问题和短板,收集基层法院关于物业疑难案件审判工作的经验做法,征询意见建议,为下一步统一裁量标准、有针对性地进行诉源治理提供参考。

座谈会上

与会人员围绕着物业服务纠纷审判中业委会的原告资格、物业服务瑕疵认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举证责任等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实践中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交流。通过此次座谈,与会人员集思广益,提出了一系列物业服务纠纷的审判要点和意见建议。一是物业服务涉及各方利益,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各方利益错综复杂,在审判中要提高站位,从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注重平衡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以案释法,倒逼物业公司规范经营,高效管理。二是物业纠纷牵涉面广,容易引发群体性诉讼,多批案类案,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基层法院要加强和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充分发挥“首案效应”,形成示范诉讼,减少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三是物业服务管理涉及住建、街道、不动产等多个职能部门,法院要立足自身职能,利用现有渠道,例如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座谈等方式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时沟通分享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了解到的先进管理经验,协助职能部门打造智慧平台,优化前端管理,从而解决业主大会组建难、投票难、认定难问题,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四是要在物业纠纷的诉源治理方面进一步发力,充分发挥法院的特邀调解、物业协会的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的各方力量,切实推动物业纠纷的多元化解。

本次座谈会,对物业服务案件审查思路的优化、审判尺度的把握、审理标准的统一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下一步,红角洲法庭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认真梳理和充分吸收此次座谈交流经验意见,不断探索、总结、优化物业纠纷化解和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从而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案件的审判质效,扎实推进物业服务矛盾的多元化解,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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