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解决当事人工作日与诉讼到庭的冲突难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红谷滩区法院开始施行“周六法庭”工作机制。7月6日,院本部、卫东人民法庭及红角洲人民法庭全体干警都在工作岗位,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开庭审理案件,极大地便利了工作日不方便到庭的当事人。
院本部
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共有纠纷一案,原、被告均表示想尽快解决纠纷,由于工作日开庭时间已被排满,难以安插进去,承办法官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安排7月6日即周六下午进行庭审。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该案件在红谷滩区法院“周六法庭”如期开庭。该案件双方当事人系亲属关系,故在庭审中,承办法官坚持贯彻“和为贵、调为先”的工作理念,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庭后调解,但需时间再协商。承办法官也将及时跟踪回访,最大限度使家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卫东人民法庭
卫东人民法庭全体干警早早来到工作岗位,为“周六法庭”常态化运行保驾护航。当日庭审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庭审过程中,对借贷双方关于还款系偿还本金还是利息、罚息、复利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细致审理,仔细核对了借款人具体还款及贷款人具体扣款情况,消除了借贷双方对欠款本息争议”。
面对持续增长的案件数量、不断凸显的人案矛盾、不断增大的办案压力,干警们积极作为,主动加班加点完成审判任务。
红角洲人民法庭
红角洲人民法庭在本周六加班开庭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纠纷。原告某物业公司主张业主欠缴物业费,要求业主补缴欠付的物业费,但是业主称其并未办理对案涉店铺的收房手续,当时开发商通知其收房,但在验房过程中,其发现店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房屋并未达到交付标准,其亦未享受到任何物业服务。
庭审中,法官向各位当事人充分释法明理,被告作为业主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向开发商主张权益,必要时候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而物业公司一方面应当查清物业费缴纳主体,若案涉房屋确因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并未收房,应当依法依约向适当的责任主体主张权利;另一方面应当积极配合业主,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帮助业主尽快解决问题。
下一步,红谷滩区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灵活安排庭审时间,方便当事人诉讼,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法律更有温度,让司法更有温情,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