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一直是学术理论和司法实务中的难点,其中涉及到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交织、刑事程序和民事程序的协调、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衔接等问题。
近日,红谷滩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跨省刑民交叉案件,其中涉及的民事案件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受理后,原告向本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在财产保全后不久,被告因涉嫌伙同他人刑事犯罪一起被羁押于叙永县看守所,导致民事案件送达难、取证难、开庭难。
经研判,该起民间借贷案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不存在竞合,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并不基于“同一事实”。为充分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红谷滩区法院突破传统“先刑后民”的路径依赖,坦诚深入地与四川法院同仁沟通交流案情分析意见、民刑交叉案协调处理思路,积极主动地寻求上级法院的理解和帮助,最终得到江西省高院、南昌中院和四川三级法院对工作的鼎力支持,由江西省高院法警总队发函商请、南昌中院沟通传达、四川省高院统筹协调、泸州中院委托送达和提供警力支援、叙永县法院提供庭审保障。7月10日,红谷滩区法院三名干警奔赴四川叙永县法院,在刑事审判程序结束后立即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民事案件。
该案立足本案具体情况,充分运用刑民交叉案件类型化处理的思维,将“刑民并行”原则落实到实处,通过跨区警务协同保障实现司法资源共享,不仅仅是跨区警力支援调配从刑事侦查向民事审判领域延伸的有益尝试,更是跨省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衔接方法的积极探索,切实解决民事案件因刑事案件的审理而导致长时间延误这一司法实践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实现了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的良性互动。
今后,红谷滩区法院也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切实能动履职,积极探索革新,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