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案件工作水平,更好落实建设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1月6日,红谷滩区法院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传达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文件精神,红谷滩区法院党组成员、卫东法庭庭长帅学农及民二庭、少年家事庭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纪要》共29条,在总结前期审理及监管实践基础上,明确了裁判规则,优化了府院联动机制,有助于 “明确市场预期、厘清各方权责、保护相关主体权益”目标的实现,对于有效拯救困境中公司、防范化解风险、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切实提高公司重整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集体学习以《纪要》为切入点,对破产法律规范进行梳理回顾,并就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执破融合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探讨,进一步提升了审判团队办理破产案件的专业能力。破产合议庭成员表示,破产审判是重要审判工作之一,今后将加强对破产领域法律知识的学习,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措施,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助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升级。
会议指出
破产案件关乎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营商环境的优化,破产合议庭成员要认真把握每一次学习机会,在“学中办、办中学”,注重和相关企业的协调沟通,办好每一个破产案件,促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
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以“首府首区”的定位,不断提升破产审判服务大局的意识,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强化学习,尽快熟悉破产审判法律知识,打造审、学、研一体的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要进一步坚持创新,将原则性的条文规定落实为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尽快形成破产审判“红谷滩经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贡献“红谷滩力量”。